东莞市松山湖2021年第006号和第00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东莞市松山湖2021年第006号和第007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内,包含第006号和第007号地块2个地块,总占地面积约400019.01m2(约合600.03亩),其中:第006号地块占地面积约343768.64m2(合515.65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4′12.49″、北纬22°54′12.69″;第007号地块占地面积约56250.37m2(合84.38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4′7.35″、北纬22°54′20.18″。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第006号地块主要规划为科研设计用地(C65)和道路用地,第007号地块主要规划为科研设计用地(C65),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响应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于2021年5月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2021年度采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范围涵盖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未来1年内,松山湖区域(大学路以南,新城路以东)范围内所有涉及需进行初步调查的地块,东莞市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办人)、东莞市松山湖测绘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中标该项目。本次调查地块作为招标范围内地块进行初步调查工作,4家联合体单位在接到业主委托后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工作小组,仔细查找和研究地块相关规划和历史资料等相关文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了《东莞市松山湖2021年第006号和第00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工作小组于2021年7月至8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调查结论:通过对地块污染状况识别,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的土壤、底泥污染物含量均能同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项目除浑浊度外其他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等相关筛选值的要求。第006号地块地表水体中各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等相关筛选值的要求;菌落总数由于地表水中无相关标准,本次暂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检测值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限值要求;该地块内各地表水体为池塘,来源主要为大气降雨和周边的降雨径流,其菌落总数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主要是由于周边汇水造成的,对地块后期开发利用无影响。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第006号地块和第007号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科研设计用地和道路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调查单位:东莞市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莞市松山湖测绘有限公司
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