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石化煤制氢联合装置原料优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现就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惠州石化煤制氢联合装置原料优化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惠州市大亚湾D1地块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拟对现有26.4万Nm3/h煤制氢装置进行原料优化,优化后煤制氢装置以石油焦和煤为原料,生产26.4万Nm3/h氢气。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潇 联系电话:0752-3685982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D1地块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E-mail:xiaoxiao2@cnooc.com.cn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伟安 联系电话:15017180505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江路23号301房
E-mail:479275324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提出。(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设计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请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