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规定,现将《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开的文件中已删减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地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亚铝工业园内
三、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熔铸车间(23套熔铸炉,含7套新建熔铸炉)、挤压车间一、挤压车间二、挤压车间三、挤压车间四、挤压车间五、氧化C车间、氧化D车间、立式喷漆二车间、粉二车间(7~8号线)、喷粉一车间(粉1A)(1~4号线)、喷粉三A车间(9~10号线)、喷粉三B车间(11~12号线)、喷粉一车间(粉1B)(13~14号线)、穿胶车间、净水车间、修模车间、中转分拣厂房1~2、新建成品仓库E~H、新建成品仓库J-1~J-3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简称“一期项目”)。其余已批未建部分项目纳入二期,不在本期验收范围。
四、建设单位名称: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
五、公示期限:2025年05月28日-2025年06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1453447195@qq.com,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须有单位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15017180805
公示文件:
1.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3.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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