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规定,现将《瑞柯电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一期)(酸洗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开的文件中已删减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瑞柯电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一期)酸洗工序
建设地点:东莞市桥头镇田头角村南一街8号
建设内容:项目生产规模为充气泵700万个和减速器2万套、分装补胎液1000吨。项目占地面积5589.28平方米,建筑面积37771.13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东莞瑞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经理
联系电话:13642997177
三、公示期限:2023年06月09日-07月0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479275324@qq.com,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须有单位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15017180805
公示文件:
1. 瑞柯电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一期)(酸洗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瑞柯电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一期)(酸洗工序)验收意见
3. 瑞柯电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一期)(酸洗工序)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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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22q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