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星湖路西侧、逸仙路南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斗门区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星湖路西侧、逸仙路南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斗门区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星湖路西侧、逸仙路南侧地块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腾逸路和星湖路交汇处(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19'53.35",北纬22°09'11.55"),占地面积约45415.85平方米,该地块2019年前为鱼塘,2019年外运回填土进行平整地块,形成空地,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地块附近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时产生的部分基挖土运至地块存放,2022年3月第二次进行土地平整。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的通知》(珠环[2020]96号),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土地使用权人为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办事处。

为响应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珠海市斗门区城市更新管理中心(原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建设更新管理办公室)于2021年11月委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汇锦公司在接到业主委托后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调查小组。调查小组根据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等地块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斗门区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星湖路西侧、逸仙路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工作小组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值、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浑浊度、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石油烃C10-C40

调查结论:通过对地块污染状况识别,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其中土壤锌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计算出的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项目除浑浊度外其他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计算出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斗门区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星湖路西侧、逸仙路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调查单位: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769-85559558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6-2789643